7月1日上午,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办,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大连海洋大学法学院和辽宁省民法学会联合承办,辽宁君连律师事务所、辽宁兴中律师事务所、大连海事大学民法哲学研究中心协办的第三届“全国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论坛”在大连海事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五楼报告厅隆重举行。本届论坛为期两天,1日上午在大连海事大学、2日上午在大连海洋大学分别举行两场“主题论坛”,1日下午在大连市委党校举行一场“主题研讨”。

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吉林大学、四川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辽宁大学、辽宁师范大学、东北财经大学、黑龙江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西南科技大学、武汉工程大学等全国高校法学院系的三十余位专家学者作为嘉宾出席本届论坛。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轶、大连海事大学副校长刘正江、大连海洋大学副校长宋林生、辽宁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院国强等领导出席论坛。来自辽宁省内政法系统和高校师生代表400余人参加了本届论坛活动。本届论坛得到了光明日报、法制日报、辽宁日报、辽宁电视台、大连日报和大连电视台等国内多家新闻媒体的支持。
在7月1日上午举行的论坛开幕式上,大连海事大学副校长刘正江教授致欢迎辞:“全国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论坛”于2013年在大连海事大学创办并已经成功举办两届。第三届论坛在大连海事大学的举行,既是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对大连海事大学的信任,也是对大连海事大学法学学科建设的一种肯定。本届论坛以民法精神和中国民法典编纂等内容为主题,必将深化对中国民法文化与民法典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问题的认识。

辽宁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院国强同志致辞:本届论坛围绕“民法精神、民法文化与法治精神、法治文化”和“民法基础理论与中国民法典编撰”这两大主题进行深入研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相信在各位专家学者的共同努力下,论坛的成果一定能够为中国民法典的编撰做自己的一份学术贡献。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初北平教授致辞: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已经建成了一支学缘结构合理,学科分布均匀、梯队层次科学的师资队伍。国际法学和民商法学是辽宁省的重点学科,在科研与学科发展上,均取得了一定成绩。以王利民教授为代表的民法哲学研究,已经成为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具有一定学术影响的特色学科领域。特别是本论坛在大连海事大学的举办,不仅向社会传播了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思想,而且在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海商法优势学科之外,又在基础学科领域为学院开辟了一个对外学术窗口与平台,并已经产生了良好的学术影响,这对学院的法学一级学科建设及其均衡与整体发展,意义重大。

王轶副会长受王利明会长委托代表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今天第三届“全国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论坛”隆重召开,首先向尊敬的王利民老师表示感谢,论坛历经5个年头现已成功举办三届,现已经成为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的一个品牌论坛。王利明老师昨天还专门叮嘱:见到王利民老师,一定要给王利民老师表达一下,希望这个论坛能够长期持续举办下去,让这个品牌越来越闪亮。在今年两会期间,第十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以98.3%的高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民法典的编纂顺利地走完了第一步,目前立法机关正在加紧推动民法典各分编的编撰工作。我认为,中国民法典编纂,如果想成为一部具有典范意义的民法典,主要不是靠语言的优美和流畅,也不是靠法律技术上面的突破和提升,最核心是我们要站在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站在我们中国人的立场上,对我们这个人类空间最大的族群,我们所面临的一系列的基本问题作出契合这个时代,契合人民需要的相应回答,从《民法总则》所确立的法律原则和规则来看,如果我们编撰完成的民法典能够至始至终地坚持和贯彻人文关怀的理念,再去对人进行定位的时候,不仅仅是把人定位成劳动力和推动我们这个国家经济发展的主体,更是要首先把人定位为是推动实现自身全面发展的主体,然后我们把这种人文关怀的理念,无论是在《民法总则》还是在民法典各分编的设计里边,都予以充分的体现,这是民法典能具有典范意义的首要保障。然后如果我们能够站在新世纪面对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时代,面对高端芯片、人工智能技术取得实质性突破的时代,能够作出契合这个时代的回答,我们能够回答数字化生存时代、数字经济时代我们中国人面对的一些基本问题,这是我们未来编纂完成的民法典具有典范意义的另一重要保障。如果我们不仅仅从代内正义的角度出发,而且还从代际正义的角度出发,去回答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那么我们编纂完成的民法典也一定会是一部21世纪的民法典。我相信,本届论坛所关注的主题,都跟我们在编撰民法典的过程中间所面临的这些基本问题,究竟如何从我们中国人的立场出发作出妥当的回应有着密切关联。

论坛发起人辽宁省民法学会会长、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利民教授主持发言:真正的学术素养是对基础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本论坛以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为主题,有两个现实性,一是服务于以中国民法价值观与方法论为内在品质与特定需求的中国民法理论体系的形成;二是服务于中国社会法治生态化实现的社会秩序认知与行为品质修养。为此,本届论坛,仍将秉承首届论坛确立的论坛组织形式与主题理念,推动中国社会法治的文化生态转型与实现,为“后法律体系时代”的中国法治建设作出自己的努力和贡献,并进一步提升论坛的学术品质,扩大论坛的学术影响。

2日上午,在大连海洋大学副校长宋林生在该校举办的第二场主题论坛上致辞:民法基础理论蕴含和体现的思想,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涉及而广而深。民法典作为基础性、体系化的法典,体现民法的基本精神,引领民事法律的发展方向。本届论坛确定的主题,意义深刻,表明了民法在我国法学理论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与独特魅力。

大连海洋大学法学院院长裴兆斌教授主持发言:大连海洋大学法学院是一个起步较晚的发展中的法学院,现有法学本科与法律硕士专业,根据学校的专业特色与学科优势,主要从事海上安全与执法的法律人才培养,在广大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已经取得初步成绩。大连海洋大学法学院虽然起步晚,发展水平不高,但是,我们愿意融入全国法学教育大家庭,与大家进行沟通与交流,并希望从我国法学事业的整体发展中获得自己的发展条件与机遇,并不断提高自己的发展水平。所以,衷心希望来自全国各高校的论坛嘉宾,更多的了解和关注我们大连海洋大学法学院,并对我院的人才培养与学科发展提供宝贵的意见,这对于我们大连海洋大学法学院的学科建设与学术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7月1日上午的开幕式后,进行了主题为“民法精神、民法文化与法治精神、法治文化”的第一场主题论坛。本场主题论坛分上下两个单元,分别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孙学致教授、李国强教授主持。四川大学法学院王建平教授、华东政法大学马长山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李拥军教授和孙良国教授、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郭明龙副教授、西南政法大学刘云生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徐亚文教授、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孙文桢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池通博士研究生先后作主题发言并回答了与会者的提问。马长山教授和王建平教授分别作了本场主题论坛的主题总结。

7月1日下午在大连市委党校举行的主题研讨,由全国审判专家、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姜凤武和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孙文桢教授主持,吉林大学法学院李国强教授、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金海、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石鲁夫副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张龙博士研究生、中国法制出版社靳晓婷编辑等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相关问题作主题发言,参会人员共同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翟羽艳教授、辽宁大学法学院李岩教授分别作了本场主题研讨的主题总结。
7月2日上午的第二场主题论坛在大连海洋大学举行。本场主题论坛由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李志文教授和西南政法大学刘云生教授主持主题为“民法基础理论与中国民法典编纂”的上下两个单元讨论,吉林大学法学院蔡立东教授、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艾尔肯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张淞轮副教授、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徐文副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孙学致教授、辽宁大学法学院李岩教授、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翟羽艳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李世刚副教授分别进行了主题演讲并回答了与会者的提问。吉林大学法学院蔡立东教授作为本场主题论坛的主题总结发言。

在为期两天的论坛上,与会专家学者围绕“民法精神、民法文化与法治精神、法治文化”、“民法基础理论与中国民法典编纂”等问题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深度争鸣与广泛讨论。大家各抒己见,观点深刻独到,场面热烈,气氛活跃,其中既涉及民法精神与民法文化等民法基础理论问题,也涉及民法典编纂的一些具体制度与立法问题。

“全国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论坛”是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办的部门法学领域第一个以基础理论和法哲学为主题的学术论坛。论坛每两年举办一届,由辽宁省民法学会负责具体组织安排。作为全国性的主题学术论坛,其主旨是以论坛这一组织形式与主题理念,面向社会和实践,开放性地吸收社会各界人士参加,以贴近社会的主题与互动方式及其所具有的社会辐射与影响力,弘扬民法精神与社会秩序认知,促进和形成学术与社会共识,推动中国社会法治的文化生态转型与实现。论坛以开放的形式拉近了民法学与广大社会公众之间的距离,积极提升了民法学研究服务于社会的能力。论坛的举办,是论坛组织者与参与者们为繁荣我国民法学学术研究事业所做的有益尝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