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30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民法精神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民本模式研究”项目组在大连海事大学法学楼114会议室举行第三次全体项目组成员会议。会议由首席专家王利民教授主持。会上,王利民教授进一步就调研重点意义、具体设想和安排等事宜与大家进行了意见和情况沟通,大家进一步审查了项目调研方案,就项目调研的相关安排作了研究和讨论;各子课题汇报了研究进展情况,各子课题在项目研究上均有一定进展,但由于本学期学生答辩集中,教学工作繁忙,时间有限,总体进度不大;会议提出,下次项目组工作会议在汇报研究情况时,各子课题要直接以多媒体的形式演示已经形成的研究成果。
王利民教授最后就调研的安排提出了以下要求:
一、各子课题题在调研之前,要对调研工作做好具体的落实与安排,有明确的调研时间、地点和对象,能够保证实现调研的目的与要求。
二、每个调研组的成员一般为2到3人。调研组成员应当对调研工作进行现场组织、安排与指导,对调研内容做好必要的解释与说明。
三、调研组成员应当要求并指导受问卷与被专访人认真填写个人自然情况表。自然情况表除身份证号、电话和具体家庭地址(可不具体到门牌号)、工作单位(可填写某公司、某村等)外,其他为必填事项。
四、调研组成员对专访调研,要认真作好笔录。专访笔录采用问、答方式。问用“?”号,答用“:”号。
五、调研组要对调研问卷和专访笔录进行妥善保管,不得折叠和污损。
六、填写调研问卷和进行专访记录,实行统一用纸、用笔。
七、每个调研现场应当拍摄和保留必要的照片作为原始档案资料。
八、各子课题负责人对本课题的调研工作负责。每次调研工作应当明确调研组成员即调研人,调研人是调研工作的具体责任人,与子课题负责人共同对问卷与专访材料的质量负责。
目前,本项目组的调研资料已经进入印制阶段,第一阶段调研准备在今年7、8月间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