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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全国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论坛”在大连召开

2020-02-14 作者: 点击:[]

11月9日,由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主办,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承办的首届“全国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论坛”在大连海事大学隆重召开。大连市政协副主席杨爱民,大连海事大学副校长单红军,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马新彦,辽宁省法学会副会长院国强,以及来自全国高校的30余位知名学者与会,来自省内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和律师界的法律实务人士,以及光明日报、法制日报和法律出版社等单位的300余人参加了论坛。开幕式由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利民主持。

“全国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论坛”是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在中国经历了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和立法进程,中国民法和民法典的制定取得了重大历史成绩,以民法体系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中国法治建设已经逐步进入社会生态转型与实现的“后法律体系时代”的背景下的创办的主题性论坛。论坛的创新性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这是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创立的第一个连续性的学术论坛,体现了学术组织方式之“新”;第二,这是部门法学领域所创办的第一个以基础理论和法哲学为研究视角,具有固定主题的学术论坛,体现了学术研究内容之“新”;第三,本论坛面向社会、面向实践,开放性举办论坛,吸纳社会各界和不同学科、不同职业背景的人士参加,辐射性更强,社会影响力更大,体现了学术参与群体结构之“新”。

王利民教授在介绍论坛发起背景时指出,在当下法治发展的转折时期,中国面临着诸多需要破解的民法与社会问题,除了立法和制度的构建与研究,民法基础理论研究和民法哲学认知对于中国社会法治的生态化推进与实现变得非常迫切和重要。中国社会需要以民法基础理论和民法哲学研究及其实现的认识前提与精神弘扬,这应当是实现中国社会法治生态转型发展与文化形态构造的一个现实要求。以论坛的组织形式与主题理念,面向社会和实践,开放性地吸收社会各界人士参加,以贴近社会的主题,弘扬民法精神与社会秩序认知,形成学术与社会共识,推动中国社会法治的文化生态转型与实现,为“后法律体系时代”的中国法治建设作出自己的努力和贡献。

主题论坛上,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四川大学、湖南大学、苏州大学、中南大学等院校的知名学者分别围绕“民法精神与中国法治”和“民法的制度基础与根据”的主题进行了大会发言。10日上午,与会学者继续就“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研究的地位与意义”和“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的主要对象与问题”进行论坛研讨。在为期两天的论坛上,与会专家学者就民法基础理论研究与建构中国的民法哲学,弘扬民法精神与推进中国法治建设等论题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研讨和争鸣,形成了广泛的学术共识。

据悉,“全国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论坛”由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辽宁省民法学会发起,由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创办全国性主题学术论坛。论坛的主旨在于以举办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主题论坛的学术活动形式,弘扬民法精神与社会秩序认知,推动中国社会法治的文化生态转型与实现。作为部门法学领域所创办的第一个以基础理论和法哲学为研究视角的主题性论坛,论坛以开放的形式拉近了民法学与广大社会公众之间的距离,积极提升了民法学研究服务社会的能力,为繁荣民法学学术研究,推动中国法治建设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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