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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明龙

2020-06-17 作者: 点击:[]

一、基本情况

郭明龙,山东沂南人,现为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入选天津市“13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员,法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于2009年、2006年和2001年分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和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并获得民商法学博士、民商法学硕士和法学学士学位。是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第一位提前一年答辩毕业并考取博士研究生的法学硕士研究生。

2014.12—2015.12美国爱荷华大学法学院(University of Iowa College of Law)访问学者。

兼任天津师范大学民商法应用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学术秘书,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专家咨询委员。曾任法官数年。

研究方向为民法学,侧重侵权责任法、物权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

二、教学情况

历年讲授的本科生课程包括法学主干课民法学、选修课民法案例分析等。

讲授的研究生课程包括民商法学专业学位课物权法研究、侵权责任法研究,法律硕士学位课程民法学、选修课侵权责任法等。

三、主要科研成果

(一)科研课题

1.《良法善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民法精神实践》,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民法精神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民本模式研究》(14ZDC022)子课题五项目负责人。在研。

2.《人体组织提供者对基因科技成果之利益分享机制研究》,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主持人。在研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实务疑难问题研究》,2011年横向课题主持人。结项。

4.《生物科技研发中人体组织提供者之权益保障》,2011年天津市高校人文社科基金项目主持人。结项。

5.《个人信息保护法制研究》,2010年天津师范大学引进人才项目主持人。结项。

6.《精神损害制度研究》,2004年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资助重点项目主要参加人。结项。

7.《关于辽宁经济建设中的土地征用问题研究》,2009年辽宁省社科界项目第二参加人。结项。

8.《和谐辽宁的私法构建》,2006年辽宁省社科联项目第二参加人。结项。

(二)科研论文

1.郭明龙:“人类基因信息权益的本权配置”,《法学》2012年2月(2012年第2期)。

2.郭明龙:“论个人信息之商品化”,《法学论坛》2012年11月(2012年第6期)。

3.郭明龙:“论患者隐私权保护——兼论侵害‘告知后同意’之请求权基础”,《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3年5月(2013年第3期)。

4.郭明龙:“论精神损害赔偿中的‘侵权人获利’因素”,《法商研究》,2009年2月(2009年第1期)。

5.郭明龙:“论不动产“冒名处分”中善意第三人权益之保护——兼与王利明教授、傅鼎生教授商榷”,《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2012年10月(2012年第5期)。

6.郭明龙:“精神性人格权之定性—兼论侵权责任法第20条对人格权立法之推进”,《人民论坛》2012年8月(2012年8月下)。

7.郭明龙:“民事责任范畴论纲——三种对立主张的检视”,《新疆社会科学》2008年5月(2008年第3期)。

8.郭明龙:“对第三人侵害债权的理论反思”,《新疆社会科学》,2007年12月(2007年第6期)。

9.郭明龙:“解释论视角下的配偶间损害赔偿”,《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4年3月(2014年第2期)。

10.张新宝、郭明龙:“论侵权死亡的精神损害赔偿”,《法学杂志》2009年1月(2009年第1期)。

11.王利民、郭明龙:“民事责任归责原则新论——过错推定规则的演进:现代归责原则的发展”,《法学论坛》,2006年12月(2006年第6期)。

12.王利民、郭明龙:“论和谐社会的私法构建”,《河北法学》,2006年2月(2006年第2期)。

13.郭明龙:“论物权请求权的独立性与纯粹性——以物权请求权实现之费用负担为切入点的分析”,《黑龙江社会科学》,2008年1月(2008年第1期)。

14.郭明龙:“拟制与衡平:一般人格权保护之路径”,《广西社会科学》,2008年5月(2008年第5期)。

15.郭明龙:“侵权统一救济模式质论补遗”,《兰州学刊》,2007年3月(2007年第3期)。

16.郭明龙、王利民:“转制与应对——论我国不动产登记瑕疵救济模式的结构性变革”,《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6年10月(2006年第5期)。

17.郭明龙:“‘三择一’损失算定模式立法技术检讨”,《天津滨海法学》(第四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14年5月版。

18.郭明龙:“论机动车商业价值贬损赔偿”,《判解研究》2008年4月(2008年第1辑)。

19.张新宝,郭明龙:“侵权死亡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之算定”,《判解研究》,2008年6月(2008年第2辑)。

20.张新宝、郭明龙:“侵权责任请求权与不当得利请求权的关系”,载于易继明主编:《私法》,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8年12月。

21.郭明龙:“论机动车商业价值贬损赔偿”,《疑难侵权案件理论与实践研究》,法律出版社2012年6月版。

22.郭明龙:“侵权责任请求权与无因管理关系辨析”,《天津滨海法学》(第一卷),人民法院出版社2010年8月版。

23.郭明龙:“论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对民法教学改革的启示”,《法学教育改革与探索》,法律出版社2010年10月版。

24.王利民、郭明龙:“逻辑转换与制度创新”,《政法论丛》,2006年10月(2006年第5期)。

25.郭明龙:“消费者与消费行为的界定”,《团结》,2006年10月(2006年第5期)。

26.郭明龙:“附带诉讼制度构建质疑——兼论行政、民事纠纷交织案件的处理”,《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年3月(2006年第2期)。

27.郭明龙:“论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民法发展”,《政法论丛》,2005年2月(2005年第1期)。

28.郭明龙:“离婚诉讼一方当事人与他人达成调解幷主张系共同债务,该调解书效力应如何认定”,《人民法院报》2004年9月23日第3版。

29.郭明龙:“银行信贷员持储户现金回银行办理正式储蓄手续途中遭窃谁承担责任”,《人民法院报》2003年10月19日第3版。

30.郭明龙:“受害人因其弟侵权死亡其母放弃追究其弟责任——对其近亲属的死亡赔偿金是否扣减”,《人民法院报》2003年7月3日第3版。

31.郭明龙:“第三人举证确凿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兼与惠春霞同志商榷”,《人民法院报》2003年5月18日第3版。

32.郭明龙:“试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附带性审查”,《政法论丛》2002年第3期。

(三)著作与教材

1.郭明龙:《个人信息权利的侵权法保护》,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9月版,280千字。

2.《财产取得与保护》,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3月版,208千字,合著第三作者

四、获奖情况

1.2007年获得辽宁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设奖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辽宁省教育厅。该奖项为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第一个辽宁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是当年法学类唯一获奖论文。

2.2010年获得天津市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

3.2012年获得天津市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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